近日,国家体育总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等部门印发《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旨在推动青少年足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。
图片源自:国家体育总局官网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面向全体青少年推广普及足球运动;坚持体教融合,培养全面发展的足球人才;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,形成校园足球推广普及、专业青训强化提高的科学工作格局;坚持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,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青少年足球事业,努力开创足球工作新局面,为体育强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。
主要目标
到2025年,按照规划目标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,建立常态化考核与退出机制。抓实5个全国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基地和一批省、市级男、女足青训中心,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广、参与人数最多、竞技水平最高、社会影响力最大的青少年足球顶级赛事,青少年球员成长通道初步建立,体教融合的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形成。到2030年,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,结构合理、衔接有序、层次分明的青少年足球竞赛和训练体系稳定运行,男、女足青少年国家队成绩位居亚洲前列。到2035年,青少年足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,竞赛训练体系进一步完善,青少年足球国家队在国际重要赛事取得优异成绩,为中国足球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。持续加强青少年足球普及
稳步扩大足球人口。各级各类学校将足球作为体育课程教学和校园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,并纳入课后延时服务。鼓励各级学校成立足球社团,参加校内外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。
繁荣青少年足球文化。重视青少年运动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;鼓励引导创作一批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漫游戏、文学影视等足球主题精品力作。
创新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
将课余训练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,组建班级和学校足球队,健全贯穿各学段的训练体系,建立高水平教练员指导教学与课余训练工作机制。
加强体校足球队伍建设。支持体校培养成建制足球人才队伍,鼓励体校与教育资源互补共享,联合名校办名队。全面加强青少年足球国家队建设。选优配强教练员团队,建设多领域、跨学科的复合型保障团队,持续提升科学训练水平,积极探索形成相对统一、成熟稳定的技术特点和战术风格。在西部地区开展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工作,在师资培训、场地建设、竞赛活动、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。推进东部、中部足球发达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足球定点、对口扶持。
强化青少年足球训练工作
到2025年,建立20个省级男女足青训中心并不断在各市、县逐层布局,到2030年实现省级青训中心全覆盖。中国足协与足球重点城市共同建设5个男、女足全国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基地。建设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大数据管理平台,为足球人才选拔培养提供依据和支撑。完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
整合各方资源,持续推动以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为主干,其他赛事辅助、协同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建设;形成与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相衔接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;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举办区域性高中年龄段足球联赛。健全赛风赛纪管理、竞赛资格审查、纪律处罚、纠纷解决等各项制度。依法严厉查处、打击各类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,严格落实反兴奋剂工作要求。
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
壮大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机构。加快推进高校足球学院建设。设置足球运动专业并列入高校本科(专科)专业目录,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足球学院。
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。加大基层足球教练员培养力度,鼓励引导教练员向基层青训一线流动。为职业足球运动员开通教练员培训绿色通道,鼓励和支持优秀退役足球运动员担任青训教练员。保障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在评优评先、工资待遇、职称评定、职务评聘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。
落实青少年足球保障政策
畅通足球后备人才升学通道。完善足球后备人才招生政策,研究出台青少年球员在升学录取时跨学区合理流动政策。对进入职业俱乐部梯队和一线队的高中生、大学生可保留学籍。规范和完善青少年球员转会制度,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。各级足协和职业俱乐部合理制定培训补偿标准,切实保障“谁培养谁受益”,激发各类主体培养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的积极性。加强足球场地建设和开放利用。稳步提升社会足球场地、校园足球场地数量,完善足球场地配套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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